发布日期:2024-7-15 | 作者:本站编辑
为进一步优化科技创新营商环境,加大对科技创新企业的研发支持力度,北京市各区、各分园积极出台各项科技政策,尤其重视对高新技术企业的现金奖励与激励,我们整理了截至目前正在推行的全市各区高新技术企业支持政策内容。因政策具有时效性,以下政策仅供参考,具体申报要求及流程以相关单位发布的征集通知为准。 昌平区 政策文件名称:《昌平区加快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发展支持办法》2.0 政策主要内容: 建立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首次入库后给予一次性1万元的资金支持,3年内(含)未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认定的自动出库。 支持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认定。对首次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认定或在资格有效期内将登记注册、税务、统计关系整体迁入的高新技术企业,按照企业上年度研发费用的10%,给予最低5万元、最高50万元的一次性资金支持。对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有效期满后再次申请获得资格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5万元的一次性资金支持。 密云区 政策文件名称:《密云区支持企业发展办法(试行)》 政策主要内容:鼓励申报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对首次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实体企业,给予5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首次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总部型企业、区外迁入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进行综合评价,结合评价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 西城区 西城园区内 政策文件名称:《北京市西城区支持中关村科技园区西城园自主创新若干规定》 政策主要内容:对新入驻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首次取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的企业给予30万元奖励,奖励资金分三年拨付;企业第二次取得国家高新技术证书的,给予一次性5万元奖励。 西城园区外 政策文件名称:《北京市西城区支持中小微企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 政策主要内容:对新迁入或首次取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的驻区企业给予30万元资金奖励,奖励资金分三年拨付;首次获得奖励三年后再次取得国家高新技术证书的,给予一次性5万元奖励。 丰台区 政策文件名称:《丰台区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发展的若干措施》 政策主要内容:对新认定或新入区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一次性给予30万元扶持。对成功重新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一次性给予10万元扶持。 石景山区 政策文件名称:《石景山区推进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加快创新支持办法》 政策主要内容: 首次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或新迁入的给予30万元奖励,非首次认定的给予不超过10万元奖励。 鼓励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快速发展。对首次成为规模企业且税收实现增长的,给予50万元奖励。 顺义区 政策文件名称:《顺义区促进创新发展加快推进北京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若干措施》 政策主要内容:对首次认定和新入区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给予30万元资金支持,对再次重新认定通过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给予10万元资金支持。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 政策文件名称:《关于进一步促进专精特新、高新技术企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 政策主要内容:支持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认定。对新迁入、首次通过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给予一次性资金奖励30万元;对有效期满再次申请并通过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给予一次性资金奖励20万元;对首次完成入库备案、有效期满后申请换发证书的规模以上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给予一次性资金奖励5万元。单个企业不重复支持,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申请通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后享受差额奖励。 朝阳区 政策文件名称:《朝阳区加快推进中小企业梯度培育若干措施》 政策主要内容: 对在有效期内的科技型中小企业、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首次纳入规模以上统计范围的,给予一次性5万元的资金奖励。 对新迁入或首次获得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给予最高20万元的一次性资金奖励。 门头沟区 政策文件名称:《门头沟区关于支持和服务高新技术企业发展若干措施》 政策主要内容: 对首次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给予一次性20万元奖励;重新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给予一次性10万元奖励。同一家企业只享受一次认定奖励。 大兴区 政策文件名称:《大兴区促进科技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 政策主要内容:对上一年度首次获得或落地的高新技术企业“小升规”企业,可给予一次性最高20万元的资金支持 通州区 政策文件名称:《通州区加强科技创新引领高质量发展支持办法》 政策主要内容: 第三条 培育高质量创新主体 (二)建立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遴选符合条件的企业纳入培育库,对培育库中首次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认定的,采取奖励性后补助方式给予10万元的资金支持。 平谷区 政策文件名称:《平谷农业科技创新示范区高新技术企业及技术交易资助办法》 政策主要内容:对上一年度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资质并符合相应条件的企业资助10万元。(新认定、重新认定企业均可享受此项政策) 延庆区 政策文件名称:《关于加快延庆区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发展的支持办法》 政策主要内容:对首次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企业给予10万元的一次性资金支持。对科技研发投入同比增长10%以上的高新技术企业,按增量部分的20%给予资金支持,每年每家企业资金支持总额最高不超过30万元。 房山区 政策文件名称:《房山区关于支持构建高精尖经济结构的实施意见(修订)》 政策主要内容:对年度内获批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北京市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的,分别给予一次性不超过5万元的资金支持。
对有效期满并再次获得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给予10万元的资金奖励。科技型中小企业、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申请通过国家高新技术认定后享受差额奖励。
自2023年1月1日起新迁入门头沟区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经核定后另给予一次性5万元入区奖励。
(三)对首次纳入北京市高新技术企业“小升规”清单的企业,采取奖励性后补助方式给予20万元的资金支持。
(四)对首次纳入北京市高新技术企业“规升强”清单的企业,采取奖励性后补助方式给予30万元的资金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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